《國務院關于促進綜合保稅區高水平開放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9〕3號)要求,支持在綜合保稅區發展租賃和期貨保稅交割業務:
(一)期貨保稅交割:指定交割倉庫內處于保稅監管狀態的貨物作為交割標的物的一種期貨銷售方式。
(二)綜合保稅區內的期貨保稅交割業務應當在國務院或國務院期貨相關管理機構批準設立的交易場所開展。期交所開展期貨保稅交割業務應當實現計算機聯網,并實時提供保稅交割結算單、保稅標準倉單、保稅標準倉單質押等電子信息。
(三)開展期貨保稅交割業務的貨物品種應當為經國務院期貨相關管理機構批準開展期貨保稅交割業務的期交所上市品種。
TDI公司多年之前就已經申請“期貨保稅交割倉庫”資質,是具備開展期貨保稅交割業務的區內倉儲企業。
指定保稅交割倉庫的定義:
指定保稅交割倉庫是指經期貨交易所指定的、具有保稅功能、履行期貨保稅交割的地點。主要包含到期交割和期轉現交割。
期貨保稅交割的特點:
“國際平臺、凈價交易、保稅交割、人民幣計價”。國際期貨標的物供應商直接將貨物以保稅方式存放于保稅交割倉庫,無需繳納進口相關稅費,企業交易成本和交易風險都得到了下降,在低價格的形勢下,可以讓企業抓住有利時機擴大期貨標的物進口。
保稅交割結算單是由期交所出具的,主要記錄有貨主名稱、交割品種、交割期、保稅價格等等,專門用作保稅價格報關用途的單據。
保稅標準倉單是由交割倉庫按照期交所規定的程序簽發的,是用于提取保稅交割貨物的憑證。
保稅標準倉單質押是倉單持有企業以倉單項下保稅貨物為債券擔保,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款的一種所外融資方式。
期貨保稅交割的意義:
我國進行商品期貨交易價格都是含稅價格,而在期貨保稅交割狀態下,是不含稅的價格,其具有重要的意義:
(1)促進期貨市場資源配置功能輻射范圍,有利于期貨市場的對外開放,便利境內外的大宗商品貿易,有利于加強國內外的聯系和互通,提高我國的國際市場影響力。
(2)大幅度提升中國市場和中國價格的國際話語權和定價權;
(3)開展期貨保稅交割有利于將國際資源納入期貨市場,便于實物交割,對我國期貨市場穩步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4)開展期貨保稅價格是探索我國期貨市場國際化,增強國際競爭力的重要手段,將為我國期貨市場走向全球積累經驗。